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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精神,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全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于2002年1月底前完成,新的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2002年全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如无行政区域的重大变更,仍按照1995年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名额执行。撤扩并后的乡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由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重新确定代表名额,并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0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1年9月3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0年省级财政决算,同意省财政厅厅长翁礼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00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稿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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