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举行第49次常务会议 柴松岳主持原则通过两个政府规章 本网讯 今天,省长柴松岳主持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听取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浙江省广告管理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核说明,讨论并原则通过《浙江省广告管理若干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浙江省广告管理若干规定》是针对广告传播渠道和形式多样化给行政管理带来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依据国家《广告法》,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补充性的政府规章。《若干规定》对网络广告登记、户外广告设置,以及邮购广告、设备广告、招生广告、印刷品广告等规范要求作了规定。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是依据国家《气象法》的原则规定,结合我省地方气象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气候资源特点制定的。《办法》对地方气象事业的投入建设、气象预报的发布和传播、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和保护以及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会议决定,《浙江省广告管理若干规定》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由省政府发布施行。
副省长鲁松庭、卢文舸、叶荣宝、章猛进、王永明和省长助理徐鸿道、省政府秘书长蔡惠明等出席会议。 作者:周咏南 稿源:【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