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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最近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个人家教行为意见》,规定在不提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同时,允许金华市区的任职教师有条件地带生(家教)。至此,一直来为社会所关注的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该不该“开禁”终有定论。
前段时间,金华市在进行一项针对有偿家教问题的专题调查时发现,广大家长对子女教育越来越重视,有偿家教存在一定市场,但一直缺乏有效的管理。针对这一现实,金华市决定对有偿家教“开禁”,同时进行规范管理。
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遵守以下6条规定:工作日期间(含晚上)不准带生(家教);不准带教本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每位教师带教全托型学生不准超过2名,带教钟点型、节假日辅导型等非全托型的学生不准超过4名;家教的内容要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学习方法的改进,因材施教,不提前上新课;合理收费、廉洁从教,不准强制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和教辅读物;从事带生(家教)的老师,不得安排参加当年度国家、省、市(区)各级学科性考试、竞赛命题和担任评委。
对此,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中小学教师认为,我国法律没有限制公民8小时以外的合法收入,作为教师也一样。就目前的情况看,不是讨论是否可以从事有偿家教,而是如何早日将它规范起来。现在教育部门能够专门下文将它规范,这是一件好事。家长们则认为,以前一些教师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有偿家教上,影响了正常的教学活动。现在教育部门对其进行规范管理,进行疏堵结合,这是一种两全其美的做法。
作者:徐晓恩 沈志权
稿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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