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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拉萨11月20日讯(记者 米玛)11月20日上午,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拉萨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热地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普穷,副主任江措、龚达希、桑顶·多吉帕姆·德钦曲珍、泽仁桑珠、洛桑丹珍、永仲嘎瓦、曲加、索朗达吉、马光华、曲加、阿扣、益希单增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委员44名,因事因病请假16名,实到委员28名,符合法定人数。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自治区主席列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土登才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拉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有关的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
上午的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程。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布旺堆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次仁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力群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尤嘎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阿旺格列所作的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说明和关于《西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白玛次仁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修订草案)》的说明;拉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扎西多吉所作的关于《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布旺堆所作的关于《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次仁所作的关于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要求自治区人大作出在全区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加强国防立法工作的决定》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下午的会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达希主持。会议审议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草案)》、《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草案)》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修订草案)》。
稿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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