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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六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6年来,全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自治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不动摇,紧密结合西藏实际,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从总体上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并始终保持了平稳健康、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和维护西藏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要求,全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忠诚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大力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努力铲除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经济建设和其它各项工作一起统筹规划,通盘考虑,认真研究,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为促进我区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稿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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