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作为一个文物大区,现有各类文物点2000 余处,但西藏公安消防总队对山南、日喀则等地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结果显示,西藏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从检查情况来看,目前西藏文物保护单位主管部门不明确,职能交叉,在消防安全工作上往往失控漏管,保护范围不确定;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电气线路老化、裸露;寺庙僧人义务消防组织不健全,缺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自防自救能力较低;通讯不畅,缺乏水源、扑救不力等现象较为突出。
为此,西藏公安消防总队将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西藏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能得到较快根除。
作者:余航 徐洋
稿源:【西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