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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大学等八所高校2003 年以单考形式在西藏自治区定向招收在职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招生通知
各地(市)委组织部,区直、中直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犤2001犦19 号)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全面合作协议书》、《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天津大学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根据2002 年全国教育支援西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2003 至2007 年,中国人民大学等八所高校以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形式,每年在我区定向招收120名左右在职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为脱产学习,定向培养,培养费用由国家负担,学制2—3年录取前,学员本人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和招生高校研究生招生办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生合同书。毕业后一律回西藏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志愿长期在藏工作;
2、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在藏工作满三年(2000 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身体健康。
三、报名和体检
1、报名时间:2002 年10月18日至11月7日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集体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及培养方向等情况作具体说明。各地(市)委组织部,区直、中直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件,认真把关,积极推荐合格人员报考。同时,在推荐报考人员时,应注意推荐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以及适当比例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考生须经本单位同意并开具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各地(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或区直、中直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报名,同时交验近期一寸同底照片3张。
报名费以藏价费犤2001犦32 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交纳报名费195元。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各地(市)委组织部,区直、中直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将推荐人员报名材料汇总,统一报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并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对推荐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后,报各高校研究生招生办确定考生名单,核发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体检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统一安排在拉萨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培训辅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给予考生必要时间进行复习并同意考生参加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组织的考前辅导。
五、考试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有关信息登陆各院校网站查询。
六、录取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教处联系人及电话:
李瑞根0891-6822350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联系人及电话:
白玛次仁0891-6335089 黄云斌0891-6327112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及电话:张怀庆0891-6324446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02 年10月18日
稿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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