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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西藏自治区旅游部门积极引导和鼓励农牧民参与旅游服务业,旅游业直接接纳就业人数5267人,增加农牧民收入1800多万元。这是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旅游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西藏藏之旅行社与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东嘎乡桑木村的29户村民,去年达成合作开发民俗旅游自然村的协议。不到一年,这个村的农家乐项目总收入达到7万元,人均收入达2000多元。
林芝地区利用名木古树繁茂、物种丰富、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优势,筹资50万元,建设了公众村古生态园旅游景区,并策划开发了千年核桃王、古杨鼎立、糌粑喷香、鹦鹉叼桑、农家乐等22个具有观赏性、参与性、娱乐性的旅游项目,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游客。2002年,公众村共接待游客6000多人次,纯收入达到82300元。
日喀则地区定日县抓住珠峰旅游成为国内外旅游热点的有利时机,引导沿途农牧民兴办个体旅馆、餐馆等,增加农牧民群众的现金收入。这个县的扎西宗乡白坝旅馆,一年纯收入近5万元。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局长张万生介绍说,目前西藏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业的形式主要有:通过旅游企业和农牧民群众以“公司+农户”的模式,借助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手段,利用农村的旅游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开发旅游景点;同时政府部门积极引导和鼓励农牧民参与旅游服务业,既开拓了旅游市场,又增加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实际收入。
作者:边巴 拉巴
稿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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