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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质服务医院,建群众满意窗口”,我区卫生医疗部门狠抓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建设,西藏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藏医院先后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群众满意单位”的荣誉称号。
医疗卫生部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行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西藏的医疗卫生工作对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特殊的作用。抓好卫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是卫生行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我区卫生主管部门自1993 年以来针对卫生系统在行风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树行业新风”、“向人民的好医生吴登云学习”等活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了抓卫生系统的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2000 年又在全区县以上医疗单位开展“创优质服务医院、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针对各医疗单位在医德医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收费管理、就医环境、后勤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6条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决心用2至3年的时间使卫生行业的行风建设有一个大的变化。
经过努力,各医疗单位的行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自治区藏医院自筹资金200余万元,改善了服务设施,为患者创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严格收费管理,增加收费的透明度。针对社会反映最强烈的医疗收费问题,各医院进一步严格了收费管理,初步实现了“住院费用清单”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通过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大大减少了患者在收费方面的投诉。目前各医院基本做到了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通过大力开展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各医院的服务态度有了较大的改善,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收费管理等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上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文明服务,社会各界对各医院的印象和反映有了较大的转变,患者对各医院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收费等方面的综合满意率均在90%以上。
作者:程晓红
稿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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