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地区举行《种子法》宣传活动
本网讯12月1日至3日,日喀则地区农牧局、地区农科所、技术推广总站和日喀则市农牧局联合在后藏古城日喀则集中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宣传活动。
《种子法》是国家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种子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在此次宣传活动中,除了把《种子法》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外,还根据群众需要宣传了《日喀则地区农作物良种繁育技术操作规程》、种子工程“125”良种繁育体系以及春青稞“喜马拉雅19号”、“喜玛拉雅22号”、春小麦“日喀则23号”、“日喀则28号”等优良品种的特征特性、栽培要点。其次还介绍了大白菜、萝卜、大蒜、洋葱、蕃茄、辣椒、黄瓜、豇豆等蔬菜优良品种的特征、栽培和供种情况,以及种子真伪的辨别。
作者:王梦敏
稿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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