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十五"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 此间提交西藏自治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将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列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一系列措施:
以供排水、城镇道路为重点,以完善城镇功能为目标,加快城镇、边境地区和基层乡镇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城镇、边境地区和基层乡镇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加强拉萨和6个地区行署所在地的供排水设施建设,完善城镇路网,提高防洪设施标准和垃圾处理能力,以满足拉萨、日喀则两市发展的需要和其他5个地区行署所在地的设市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和水资源保护收费制度。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征收污水处理和水资源保护费,扩大污水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资金来源。积极发展民用液化气和绿化等事业,提高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县城及边贸口岸城镇等在搞好给排水、防洪设施的同时,积极建设主要市政道路。 作者:巫奕龙、尕玛多吉 稿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