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的西姆拉会议
 | | 参加西姆拉会议的代表合影 |
英国在成功拉拢十三世达赖居留印度后,乘势在西藏上层中进步笼络,培植出一批重要的亲英人物,如夏扎·班觉多吉、擦绒·达桑占堆、赤门·诺布旺杰等,这些人企图先“将西藏的外交事务置英国控制之下而由他们自己掌管内部事务”。
1921年初,英国确定进一步制造“西藏独立”的强硬政策,并以此作为承认民国政府的条件。8月17日,驻华公使朱尔典向中国外交部提出召开西藏会议,再订一个条约的五项条件。同时,十三世达赖从大吉岭返藏,接到袁世凯“开复”其名号的电令后,也要求政府派人前去谈判。民国政府虽然正式反驳了英国所提条件,但最终同意谈判。会议原定在大吉岭,后改在西姆拉。从开始到破裂。历时8个月12天。
英国在西藏代表团出发前后,进行了周密安排。柏尔亲自到江孜迎接夏扎·班觉多吉等人,频频交往,密谋策划如何对付中央政府、收集各类材料充作证据
1913年10月13日,会议正式举行,由英印政府外务大臣麦克马洪主持。夏扎率先发难抛出与英方秘密协商的条约草案,要求确定西藏为独立国家;重新划定西藏和中国边界;中国不能派员驻藏等。这些要求,关键在于割断西藏与中央政府的联系,搞出一个“西藏独立国”。11月1日,陈贻范对此予以驳复,提出七条议案,要点是:西藏为中国领土;中国可派驻藏办事长官驻扎拉萨,其卫队分驻西藏各处;西藏的外交及军政事宜均应按中央政府指示办理等。由于悬殊太大,直到12月18日仍无结果。
1914年2月17日,举行全体会议,麦克马洪抛出“调停意见书”和一份地图,公开提出划分“内藏”与“外藏”,并在地图上标明界线。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先使“外藏”在自治旗号下行独立之实,从中国分裂出去;然后等待时机,再将“内藏”并入。4月27日,英国抛出一个条约草案,最后通牒说,中国方面今天必须做出肯定答复,否则,将直接与西藏订约。草案包括“承认外藏自治”、其“内政暂由印度政府监督”;“西藏中央政府”在“内藏”“仍保留其已有之权”;中国不得驻兵藏境;“中国政府与西藏有争议时,由印度政府判决之”等等。陈贻范见英藏已签字,被迫在草约上画行,但声明:“画行与签押,当截然为两事”、“如政府不认,尚可作废”。
陈贻范在草约上画行的消息公布后,引起全国各界强烈反对。北洋政府乃命令陈贻范拒绝在正约上签字。
7月3日,英国不顾中国政府的反对,悍然令麦克马洪代表英国与夏札·班觉多吉在《西姆拉条约》上签字。对此,陈贻范当场发表中国外交部声明:该条约未得中国政府同意,英藏方面签字画押,中国万不能承认,会议宣告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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