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3月13日消息:昨日,新疆自治区九届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四部关系国计民生的地方性法规。 据新疆经济报报道,通过的四部法规是《自治区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无化害农产品保护办法》、《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据悉,上述四部法规将在通过之日起一个月至3个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