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人大依法加强司法案件监督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犯法、裁判不公、以权谋私等司法腐败问题,加强了司法案件监督的力度。
去年,由新疆自治区人大监督的几起重大申诉控告案件,如陈伟诈骗案、范保民挪用公款案、张利华除名纠纷申诉案、跃华玻璃厂公司赔偿确认案等,有的严重违反程序,有的超越管辖范围,有的认定事实有误;人大经主任会议审定后,致函相关的司法机关限期依法纠正。
新疆日报报道称,新疆自治区人大在跟踪监督已达3年的范保民挪用公款一案期间,几次致函检察机关要求纠正,但检察机关认为范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将其刑事拘留并冻结了范所在的公司的财产。范向人大提出申诉。人大审查后认为,检察机关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超越管辖范围办案,应予纠正,最后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责成检察机关纠正了这起错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29团场诉黄升山、韩志松果品购销合同案,法院判决后,韩以法院认定诉讼主体有误提出申诉,人大审查后认为,该案诉讼主体存在明显错误,遂致函有关法院要求他们立案再审,后经多次催办,法院作了改判,纠正了长达4年的冤案。韩志松将一面绣有“依法为民洗冤,监督执法有力”的锦旗送到新疆自治区人大办公室,以表示感激之情。
稿源:【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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