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报网 >> 新疆 >> 新闻 >> 综合要闻
>> 热点推荐
多次参与制毒 即将赴美的青年博士被判刑八年

贵州突发森林大火一度失控 700余亩林地被吞噬

四针“打死”三好学生 广东一游医被判赔偿

长江三峡出现近十年来最低水位 通航水深不足

2000亿"烧"热地铁建设 中国城市地铁规划一览

江苏规定:一年内三起民警违禁 公安局长辞职

违反禁令丢饭碗 河北5名干警违禁喝酒被撤职

“110”接报不出警 河南卢氏公安局判赔12500元

卫生部做出批复 再搞“人乳宴”将是违法之举

 

  相 关 报 道  
 
  相 关 专 题

 


人民网地方网

“非典型肺炎”未现新疆

2003年2月18日15:18

    

    从新疆卫生厅了解到,目前,新疆尚未发现广东发生的“非典型肺炎”。这种病是常见病,是可以预防的,不会造成大规模的传染。

    新疆卫生部门提醒,春季是各种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应重点预防、控制流感、流行性脑膜炎和非典型肺炎等呼吸道疾病。自治区卫生厅已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州高度重视,并进行监测,做好这类疾病的诊断和预防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日前召集5位相关专家讨论。专家认为,“非典型肺炎”可能是支原体或衣原体感染引起的,可通过病人唾液、呼吸道分泌物等途径传播。这种病不是重大疾病,一年四季都有可能发病,表现症状是发热、头痛、全身乏力、干咳和少痰等,正常情况下不会致人死亡,大多数患者利用本身抵抗力就可康复;病情较重者,可适当服用抗生素,板蓝根。广东死亡的5例病人是因为感冒引其它并发症所致。

    专家提醒,预防“非典型肺炎”先要防止呼吸道疾病。应保持生活和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用食用醋熏蒸空气,与病人接触者时需戴口罩、注意手的清洁和消毒、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增加户外活动,提高自身抵抗疾病能力。 

    稿件来源:《青年快报》

 

  参 加 讨 论
  留 言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E_mail: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 (010)65368382 (010)6536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