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擅自人工降雨要被查
2002年8月22日09:38
昨日,省人大副主任敬中春率领检查组对成都展开为期两天的气象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随后由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农委牵头组织的4个检查小组将分赴32县市,开展我省最大规模的一次气象执法大巡检。对违反《气象条例》的单位、个人,将依法查处,并处以3万以下罚款。 据介绍,部分市、县非气象单位擅自进行人工降雨、增雨,或对防雷工作管理不规范 ,往往造成灾害性天气、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另外,少数媒体不按气象法规传播气象信息,扰乱了气象市场。尤其是部分寻呼台非法转抄气象资料,侵害了气象部门的合法权益。省内数千气象探测点设施受到恶意破坏的现象也较严重。
作者:杜聪明记者简文敏
稿源:【华西都市报】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E_mail: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 (010)65091719 (010)6509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