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子、购汽车、逛商场、找职介,你也许随时会遇到对方制定的各种格式合同条款。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揭露消费领域中现存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根据中消协统一部署,省消委将通过各级消协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对格式合同的系列点评活动。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它在具有一定优越性的同时,也存在很大的缺陷。如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只强调权利,不注明法定义务,甚至向消费者强加不平等条款迫使其就范。一些行业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从局部利益出发制定条款,对消费者多加限制。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据介绍,省消委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动员消费者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揭露消费领域中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有失公平的行业惯例,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此次活动的点评重点行业包括商品房、物业、装修服务、邮政电信、金融保险、教育及各种中介服务、公用事业等。
消费者凡在2002年1月1日至7月底前,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现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或者明显有失公平的行业惯例,欢迎向省消委来信反映,也希望有关专家、学者和消费者就上述问题撰写点评文章。来函请寄: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四川省工商大厦工商宾馆521房省消委会宣传指导部收,电话(028)86783875。截止时间为8月1日。
省消委要求,来信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点评文章最好能提出解决或修改意见。对于价值较高的线索和点评文章,省消委将给予奖励。
(记者董天刚杨东)
稿源:【四川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