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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四川省律师首次着律师袍出庭引起关注

2003年3月27日13:57

    

    四川在线消息  昨(26)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拦路抢劫自行车一案在成都金牛区人民法院开审。上午10时整,身着律师袍、佩带律师徽章的两位律师伍思洋、何敏一出场,便成为各路媒体关注的焦点。这是我省律师首次着律师袍出庭。从即日起,我省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

    记者看到,律师袍采用了庄重的黑色,为宽松式短袍,前摆呈开放式,适合多种体形又便于起坐。同时,又有别于法官的法袍和检察官的深色西装。省律师协会刘春副秘书长介绍说,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龚毅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律师袍的出现是我国司法改革在形式上的一大进步,对于树立法律尊严和律师的形象具有积极意义。首次着装出庭的伍思洋、何敏两位律师“感觉特别神圣”,他们认为,这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自律意识,增强律师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需要。律师穿上律师袍,既可以明显地与其他的法律服务者相区别,对自身的言谈举止也会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据了解,按相关规定,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律师出庭服不得转送、转借非律师人员,如有遗失损坏,要及时向所在律师协会报告。 

    (记者冯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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