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1年2月13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忠信所作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0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基层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01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四川省委七届八次全会和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以服务大局、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基层院建设,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决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实施“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依法治省,促进四川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稿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