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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3月26日08:44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执行案件办案效率,增强执行案件透明度,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过程中的拍卖行为,本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择优选定拍卖机构。经过公告、报名、评审,以下五家拍卖机构被本院选定为执行案件受托拍卖机构:

  陕西省拍卖中心

  西安国衡拍卖行

  陕西金花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陕西瑞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稿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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