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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2月19日21:01

山西省民事审判制度重大改革 取消经济庭

 

    山西省法院民事审判制度明年起进行重大改革,现在的经济庭将被取消,其原有的审判任务届时由大民事庭所取代。

    山西省法院院长李玉臻认为,随着经济发展,经济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审理的案件,二者都适用民诉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经济庭和民事庭的职能交叉、分工不明,不适应形势发展。而未来大民事审判格局的确立,使审判体系更科学合理。此外,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将全面融入国际经济的大循环中,民事审判制度和方式也必须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而国际通行的做法并没有经济庭,这一部分审判职能是由民商法庭或民商法院来承担的。

    据新华社报道,取消经济庭,建立大民事审判新格局,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提出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已率先完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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