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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西频道2月12日电 记者从原平市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开始,凡在该市辖区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到妇幼保健站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合格证与婚前医学鉴定合格证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重要凭证,婚姻登记机关应随档保存,以待核查。日前,原平市政府作出决定:结婚必须通过婚前检查关,并明确指出,民政局所属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担负有婚姻登记职责的基层乡镇民政助理员,要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严格审查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对未取得婚前医学检查合格证或婚前医学鉴定合格证的男女双方不得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据了解,原平市妇幼保健站已安排了合格的专职婚检人员,并为公民提供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以及婚前保健咨询及服务。
稿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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