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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目前要求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在1月20日前持相关材料到原审批部门接受审验。凡不符合办学条件及年检材料不全的不予年检,整改不合格及拒不改正的予以解散或停办。
据了解,目前太原市有合法手续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740多家,其中有部分学校属手续不健全或存在一证多点现象。为此,太原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凡应属劳动部门审批管理的教育机构,都要去劳动部门年检,并把有关审批文件移交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按国家规定将审批学校报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凡不属于本行政区内的社会办学机构应按规定移交给所在地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凡一证多点的办学都应按要求在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不得一证多点办学;凡未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未领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不得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稿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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