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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西频道3月20日电 近日,在山西省经贸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办的“省企业资本改制与资本运作高级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丁宁宁博士指出: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应积极推进产权多元化进程,并且可以以上市公司中的管理者成功收购(MBO)的模式,探索一条中小企业产权重组的新路。记者了解到,目前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正积极运作一些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在山西省推广以管理层收购、经营者持股等模式解决中小企业产权问题。
管理者收购,英文原文为ManagementBuy-out(MBO),是流行于欧美国家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在MBO中,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外部融资机构帮助收购所服务企业的相对控股权,以至全部股权,从而完成从单纯的企业管理人员到股东的转变。此种模式一般与另一种杠杆收购模式的员工持股(ESOP)并用。据了解,目前我国现有的模式,主要是通过管理者对国有股的收购,进而实现对企业的相对控股的股权转移模式。
在我国,MBO成功的案例主要有粤美的、宇通客车、深方大等上市公司,此外中兴通讯、春兰股份等数量众多的公司也在积极推进MBO。有关专家认为,管理层收购这种模式,符合我国现阶段“抓大放小“、“国退民进”的产业整合政策,对于目前中国的民营企业产权明晰、国有企业改革均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同时,以MBO模式推进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也将成为推进中小企业产权多元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据了解,目前我国在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到全国注册企业的99%,中小企业在全国整体经济中占据着大半壁江山。但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国有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体制僵化、机制不活等诸多问题,因此在中小企业改制中,产权制度改革被许多公司置于改制的中心环节。目前,在湖南、山东等省市的中小企业中,管理者收购等产权改革模式已经被一些企业运用到改革实践当中,对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起到促进作用。
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姚大云主任在分析山西省的中小企业现状及改制思路时谈到,目前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真正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经营手段不灵活,旧有的改制模式也进行得不彻底,无法适应现在的市场经济状况和改革要求。管理者收购、经营者持股是产权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中小企业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姚主任介绍,目前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经接手五六家中小企业的改制申请,积极运作以管理者收购等为主要模式的产权重组方案。姚主任说:“通过经营者角色的转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将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良好的经营机制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他们走上新的创业和发展之路,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自身健康发展。” (来源:山西商报 )
作者:童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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