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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支出,不给你报销!”这样的话谁会说或者该谁说?在农村老百姓看来,当然是掌管开支审批权的村干部了。这是老百姓的看法,也是众多村的实情。
但在繁峙县繁城镇情况却不是这样:拥有报销签字、盖章权的不是村干部,而是村民选举组成的村民理财小组。他们的权力可大啦:定期对村干部的收支进行检查审核,真实、合理的收支单据就签字、盖章,不真实、不合理的决不签字、盖章。如此一来,村民们不但对各项收支明明白白,而且真正做到了财权、实权在握。
可是,不尽如人意的是,个别行政村在推行村务公开、村民监督等让村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时,却生成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一,个别行政村只是定期公开村务,至于是不是全部透明,恐怕村民们就不得而知了;其二,某些村务公开也仅仅是写在黑板上的“事实”而已,反正都已经做过了,村民们即便有什么想法,也只能是“事后诸葛亮”了;其三,即使村民们的不满意真能奏效———某位村干部因失职、渎职而受到处罚甚至撤职,但损失已经造成,要想挽回多半情况下是不可能的。
要真正避免这些不该发生的问题,让村民们拥有实实在在的“当家作主”权力,就应像繁峙县繁城镇下放财政大权那样来真格的,让好的机制更具可操作性。说到底,就是要村里的事要村民说了算。(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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