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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西频道1月14日电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臻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阐述了五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抓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情况,报告还就做好今后法院系统工作提出建议。
报告说,1998年以来的五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开拓前进的五年,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推进的五年,也是人民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的五年,全省各级法院在省委、省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五年来,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共715209件,比上一个五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五点七,每年平均递增百分之四点三。其中省高级法院和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共6256件,每年平均递增百分之四点四,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较好地完成了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审判工作任务,报告从五年来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各类案件四方面作了阐述。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依法严厉惩处了一大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五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2359件,判处罪犯65183人,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百分之九点五和百分七点四。二、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依法调节各种民商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五年来,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10445件,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二点四,比上一个五年增长百分之十六点七。三、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全面开拓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五年来共审理一审刑事案件5981件,比上一个五年增长百分之七十,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653件,其中行政赔偿案件342件,司法赔偿案件311件。四、改革执行体制和执行方式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五年来,共执行各类案件163481件,执行标的额1225000万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百分之五十六点一和四点四倍,年执结率达百分之八十左右。
报告在详细介绍了全省法院审判改革和队伍建设情况后,对今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提出具体建议,一、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积极改革创新,把司法事业推向新阶段,二、全面开展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三、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四进一步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改进作风,努力促进司法水平的新提高。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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