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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西频道12月27日电 《山西省盐业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山西省供销社、省盐务管理局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相关部门,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
《山西省盐业管理条例》是经过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初审、第25次会议再审通过的。2001年9月7日上午,就此《条例》草案规定的若干重点内容举行了山西省地方立法史上首次立法听证会,《条例》草案从拟出第一稿到最终交付表决,先后修改了二十多次。
在新闻发部分上,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向东向媒体介绍,《条例》首次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山西省实际,就盐业管理原则、盐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食用盐管理,纯碱烧碱用盐和其它用盐的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这是建国以来山西省第一部盐业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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