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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4月30日,大同市南郊区高峰煤矿149名职工一纸诉状将高峰煤矿破产清算组告上法庭。理由是建矿22年的高峰煤矿直到破产也没有给职工上缴过一分钱的养老保险金。
“要不是破产,我们压根也不知道煤矿从没有给缴过养老保险金。”一位原高峰煤矿职工说。大同市南郊区高峰煤矿建于1977年,年利税高达数百万元,曾经是当地出了名的好企业。1999年10月,以资源枯竭为由南郊区政府宣告高峰煤矿破产,煤矿350名职工于2000年8月份在领取了部分安置费后被终止了一切劳动、保险关系。今年3月份,原煤矿职工才从南郊区社会保险机构得知,22年来煤矿从没有给职工缴过养老保险金。
国家有关企业破产方面的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应先清偿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等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来自高峰煤矿破产清算组的数字,煤矿欠缴职工养老保险金为148万元。
为讨回养老保险金,煤矿职工先后向大同市和南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因得不到受理,4月份,149名职工联名起诉到南郊区人民法院。
记者发稿时得知,大同市南郊区政府已表态将尽快解决职工养老保险金问题。
作者:记者 尚云
稿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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