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年执行公有住房出售新方案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昨天透露,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执行新的公有住房出售方案。为避免年底居民集中购房的矛盾,本市对要求购房的居民采取先受理登记、后办理手续的办法。受理登记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17时,签订购房合同及缴付购房款截止2001年3月31日。凡年底前办理登记的居民仍可享受1999年公有住房出售方案。
据了解,“2001年公有住房出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建国后竣工的独用成套多层和高层公有住房的成本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95元;公有住房出售的市场价不变,独用成套钢筋混凝土结构公寓住房、独用成套混凝土结构公寓住房、砖木结构公寓住房和新式里弄住房的成本价与最低价也不变,均按1999年的规定执行。
稿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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