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明年1月1日起,上海市全面启用重新印发的一式四联的新式退工单,其在填写上也有一些新规定。
根据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填写一式三联的退工单,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职工的档案等材料转至被退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用人单位的招退工行为,加强招退工手续与养老保险手续的衔接,市就业促进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启用新的〈上海市职工退工单〉的通知》。《通知》规定:新的《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一式四联。其中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单位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此联和被退职工的档案(含《劳动力登记表》)通过机要邮寄或直接送达被退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也可送交单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转递;第三联交被退职工本人,被退职工可凭此联和《劳动手册》,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第四联由单位交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区县社保中心,作为出具被退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证明和办理转移的凭证。
新的《退工单》还要求填写单位性质和行业类别等信息,具体填写,可参照本单位《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来源:劳动报
作者:马永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