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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单位必须尽快落实10项措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在学校的发生。
这10项措施包括:
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各级各类学校防治“非典”工作有力、有效和有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进一步强化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学校防治“非典”工作的预案,及时掌握情况。各单位要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
继续加强防治“非典”的宣传教育。做到宣传资料人手一册,防范知识人人知晓,卫生习惯人人重视。
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测。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晨检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每天早晨要在家自测体温,家长签字后报告学校;学校要为住校学生配备体温表,每天早晚测量体温,由专门人员(班主任、辅导员、值班老师)填表统计,上报学校卫生部门。
各级各类学校近期要摸清师生员工外出的情况,对近两周内从疫情地区返沪的,学校要安排其在家中休息观察;对家在外地的师生,学校要安排专门的场所休息观察。各高校要在校医院内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室。
在防治“非典”工作期间,不要举办大型集会活动,要提醒、动员师生员工尽量减少和不参加大型集会活动。各学校和单位不再组织春游和旅游,严格控制在沪召开的全国性会议。
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汇总整理,报送信息必须准确、及时,不许迟报、漏报、瞒报。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的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近期学校停止向学生提供课间餐和学生奶。
加强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定期消毒、开窗通风。对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会议室、厕所等重点场所每天至少消毒1次,食堂每天至少消毒2-3次。
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学生会及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凝聚学校人心。
近期对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防治“非典”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王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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