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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上海市总工会面向本市公开选拔5名副处级干部。具体职位有: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副部长、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上海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
上海市总工会公开选拔机关副处级干部公告
为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面向本市公开选拔5名副处级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
1、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2、上海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副部长;
3、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4、上海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
5、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职位的能力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左右;一般要求现职正科级(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岗位;身体健康。
2、职位要求
办公室副主任:具有较强的调研能力和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机关工作程序,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机关管理工作经验。
宣教文体部副部长:了解教育学、领导学、心理学、社会调查等相关学科知识,掌握宣传、职工教育、职工文体工作的业务知识。
经济工作部副部长:熟悉劳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经济学、工会学和劳动安全等相关学科知识。
保障工作部副部长:熟悉国家有关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劳动经济和社会保障理论以及相关业务知识。
女职工部副部长:熟悉工运、妇运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掌握行政管理学、工运学、法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和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任用者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称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能够说明工作经历、成果等相关材料及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到中山东一路14号516室(市总工会组织部)报名。联系人:卫敏、陈平生,咨询电话:63232867。
报名时间:2001年8月15日至25日(上午9:00-下午5:00,双休日除外)。
上海市总工会200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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