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近出台的《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对城市的建设规划提出具体要求。
明确规划公示流程
规划草案经过初审后,应当将其主要内容和图纸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地点和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
公示过后,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意见,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论证;随后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参考公众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后,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附具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
首推委员会审查制
新办法中首次明确提出要实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委员会成员由公务员、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组成,由人民政府聘任,其中非公务员应多于公务员。在审议规划草案时,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意见必须经与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
经委员会审议的草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审议意见应当作为本级政府审批该项规划的决策依据。
规划管理有据可依
规划区内土地不能乱开发。根据新办法,对出让或转让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应当依据该规划制定土地出让或转让的方案。
据悉,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作者:刘英
稿源:【生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