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优抚出台新规定 抚恤金改由银行发放
2003年3月07日15:30
3月7日讯 济南市民政局、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开始,济南市伤残军人、“三属”抚恤金和老复员军人定补金改由银行系统发放。 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济南市伤残军人抚恤金、烈属、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以及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金全部改由银行系统发放。通知还明确,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抚恤补助标准和市里的有关规定,在对伤残军人、“三属”、老复员军人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进行每年度一次的标准核实后,对“三属”、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季度发放一次抚恤定补金,对伤残军人每半年发放一次抚恤金。
作者:雍坚 实习生 谷文静
稿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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