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报网 >> 山东 >> 新闻 >> 综合新闻
>> 热点推荐
北京出台“非典”救助机制 低保家庭政府掏钱医

强寒潮天气造成新疆交通受阻 南疆铁路被迫中断

红花尔基樟子松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

外语计算机证书终身有效 北京职称评聘有重大变动

厦门远华国际大厦“名花有主” 竞拍1.63亿成交

全国人大代表新裁750亩治沙林被拔成荒沙

兰州一裸男街头狂舞 巡警周旋多时将其制服

北京29种交通事故可私了:私了能否引发骗保潮

记者观点:领导干部私开公车也是一种腐败

北京城乡建设原副总贪污千万 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相 关 报 道  
 
  相 关 专 题

 


人民网地方网

济南:有偿转让地名将有法可依

2003年4月18日09:20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张刚 实习生 何庆)地名是“外地人的眼,本地人的脸”为作大“经营城市”文章,济南市将修改《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新增“有偿使用地名”等条例,调动企业参与城市建设,打破依靠政府投资搞城建的局面。

    今天,济南市民政局冯兆荣副局长告诉记者,济南市1998年颁布实施的《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涉及到地名使用权的有偿转让等问题,不少企业欲依靠市场手段介入地名有偿使用,但因缺乏这方面的法律依据,主管部门及企业都深感不便。

    2000年8月,槐荫广场在全市尝试有偿转让冠名权,就因缺乏相关法规而导致转让事宜中途流产。冯兆荣副局长说,这是因为当时各有关部门思想解放不够,没有认识到、也不知如何做好经营城市这篇文章。

    外地人靠地名标牌认识这个城市,良好的地名标牌也展示着一个城市的经营水平。据冯兆荣副局长介绍,目前济南市地名命名及管理都相对滞后,地名及其标牌管理全靠政府投资,与大连、青岛等城市的市场化经营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据了解,为解决这种滞后现状,民政局目前正在减化地名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地名登记制度,一些地名可以不通过行政审批,直接办理地名发布公告。在正在修改的《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中,增加“地名有偿使用”内容,以实现地名管理融资手段多元化。  

 

  参 加 讨 论
  留 言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E_mail: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 (010)65368382 (010)6536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