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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企业:7月17日南丹大厂拉甲坡发生了严重的透水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我地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8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就南丹“7·17”重特大事故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我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地委、行署研究,决定于8月8日至8月14日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大检查范围
这次检查的范围:重点是大厂矿区、北山矿区及各种金属开采矿山、各种采石场、各种小煤窑、选矿厂、尾矿库、公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叉路口、森林火险、消防设施、供电设备、锅炉及压力容器、电梯及特种设备、液化气站、石油站(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及销售网点、易燃易爆场所、炸药、雷管、导火索的管理、各类歌舞厅、娱乐厅安全设施、建筑行业等。
二、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地直各有关企业从8月8日开始,在原来已组织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检查力度,抽调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政负责人要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到第一线,不能以开会、转发文件等代替检查工作。要在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实行辖区管理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责任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政府、各管理部门都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并把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包干负责。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地方,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三)要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从8月8日起我地区范围内除华锡、高峰、北山公司外各类矿山全部停产整顿,对拒不停产整顿的企业要严肃查处直至关闭取缔。针对我地区矿山企业多,安全事故隐患突出的情况,要切实加大对矿山企业的整顿力度,尤其是要抓好大厂矿区和北山矿区两个重点矿区的检查工作,各县市要组织力量严格按要求逐个排查登记停产整顿情况,行政负责人要亲自带领有关人员下去检查,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加强跟踪监督。所有停产整顿矿山企业经检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无条件关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按程序检查验收报自治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亦可恢复生产。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各产煤县的乡镇、个体小煤矿,无论有无“两证”,一律停产关闭。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监控,减少或杜绝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公路、交通、客运、农用车搭客的整治工作由地区交警支队牵头,组织地区农机部门、县市、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共同进行,采取得力措施,彻底解决“三超”和“农用车搭客”问题,做到安全有序营运。二是水上交通航运整治工作由地区交通局和海事局牵头,抽调人员组成排查组对港口、码头的“三无”船舶和超员、超载船舶进行安全大检查,杜绝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隐患。三是加强对驾驶员、车主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坚决依法整顿个体运输户,要强化路面监控,严肃查处超载、超速、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
(五)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及销售网点、易燃易爆场所、炸药、雷管、导火索的整治工作由公安局、乡镇企业局牵头,组织工商、消防支队及各县市政府加强排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六)对学校、车站、码头、歌舞厅、宾馆饭店和游艺场所等,要严格消防安全监督,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业整顿。
(七)加强对锅炉及压力容器、电梯及特种设备(包括建筑行业使用的简易升降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取缔非法土制锅炉,不得安排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职工从事特种作业。
(八)地区组织十一个督查工作组对各县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分别由地区四家班子担任组长,从地直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力戒形式主义,狠抓落实,防止整治工作走过场,确保这次安全大检查不留死角。对存在重特大的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整改。
(九)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安全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写好总结材料于8月15日上午前报地区行署办公室。
附:河池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名单
二OO一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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