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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决定:
宋继东同志任自治区建设厅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柳州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郑应炯同志的自治区建设厅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莫玮同志的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党组书记职务;
吴根林同志任中共钦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
胡德才同志任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
接中共中央组织部2002年11月18日组任字[2002]151号通知:黄翔同志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黄卫东同志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李自明同志任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柳州鱼峰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雷尊巍同志的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段一中同志任柳州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
免去黎伟台同志的广西中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郑皆连同志的自治区交通厅巡视员职务;
免去段平禄同志的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退休;
免去刘纪元同志的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助理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张锁同志的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免去蔡炎盛同志的自治区纺织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职务,退休;
免去万辅彬同志的广西民族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吴根林同志的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莫 玮同志的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局长职务。
经研究同意提名:
李自明同志为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程序办理。
免去韦宁同志的柳州鱼峰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程序办理。
来源:广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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