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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西视窗讯 记者 倪光辉 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从此,在我国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广西航道,将会得到更加规范的管理,在其间水域施工作业、开采砂石砂金等也将有新的保护性规定。
广西是全国河道适航条件较好的省份之一,现有集水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37条,水深1米以上的航道2608.7公里,通航河流贯穿全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和县城,千吨级船队可从首府南宁直达广州和港澳地区。广西航道对广西以至整个大西南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近年来,由于河道非法采砂、淘金等活动泛滥,全区各地航道设施和助航标志经常遭到侵害,导致通航条件日趋恶化,严重威胁船舶的航行安全。据统计,1997年至2000年间全区航道共发生各类事故23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63万元。
据介绍,该条例是在199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航道管理的执法主体,对与通航有关的工程设施管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航道内的禁止行为、开采砂石砂金管理等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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