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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西9月1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理》自昨日起正式实施,我国药品监督系统适应WTO规则要求的自身建设和药品质量等均获得了进一步保障。
据悉,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条理》,广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此前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宣传活动,并以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理》为契机,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完善法规和规章体系、做好人员培训、积极稳妥地搞好有关事权划分等。目前,广西有关药监部门先后废止了9件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并减少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
该《实施条理》的颁布实施,不仅适应了我国加入国际贸易组织后医药经济以及市场变化的要求,同时根据医药产业、医药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药品行政管理、审批做了相应的调整,使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行为更好地纳入法制化轨道。人民群众在药品消费使用、维护自身医疗保健合法权益方面,也获得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薛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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