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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给想戒烟的人出主意:你嘴里含块糖,把嘴占着,不就无法再抽烟了吗?大约是从这个点子里受到启发了吧,郑州市交巡警某大队“专门买来300个饭盒,大队后勤保障部门将饭菜直接送到民警的巡逻车上,以防止民警在巡逻当中携带枪支到饭店吃饭饮酒”,这条消息就刊登在2月13日的《大河报》上。
我不知道在公安队伍中不按“规矩”喝酒的情况有多严重,大约不是“极少数”可以忽略不计的吧,要不公安部在春节前颁布的“五条禁令”中光喝酒就占了三条——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恕我寡陋,像这样在全国全行业为规范“喝酒”而发布“禁令”的,公安部门大约是开了“先河”。
按我的理解,这样如山般的禁令,应该是很容易得到贯彻执行的。一是禁令中对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之大似乎并不多见,连撤职、开除(辞退)这样的撒手锏都用上了,比过去常见的原则性的“要严肃处理”更易操作,当然也更有“震慑力”;二是这些规定的确是受到老百姓拥护的,带枪喝酒也好,酒后驾车也好,还有工作时间喝酒,这些都会直接或间接侵害公众的利益,现在戒掉了,我等百姓还不拍手称快!有发现违反规定之民警,恐怕还真就拨110举报了;三是禁令发布后,在公安内部是狠抓了落实的,国家公安部派出检查组到各省检查,各省也有检查组到地市检查,还与民警签订了责任书,等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规范民警喝酒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有些“全民动员”的意思了。不信,你看看报纸和电视,这样的新闻哪天断过?
但在这样“违纪喝酒”已成为“四面楚歌”的情况下,还是有民警往枪口上撞:海口一派出所长违反“五条禁令”喝酒被撤职,广西柳州市一交警中队副中队长酒后驾车撞人逃逸被处理,河南郑州市中牟县一派出所所长酒后驾车被辞退。当这些新闻接二连三出现的时候,当一些民警为了喝几口酒不惜冒着丢前途丢饭碗之危险的时候,给我更多的是疑惑:管好民警喝酒真的就那么难?
平心而论,公安部对民警喝酒的规定,在平常人看来实在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如果说带枪喝酒(是因为怕有些警察管不好自己的枪)还算有点“苛刻”的话,酒后不许驾车在交通管理条例里写得明明白白,全国人谁都不能违反,而在上班时间喝酒,别说警察,普通上班族也要遵守的,难道全国各行各业都规定“上班不许喝酒”?
但在普通人眼里稀松平常的事情到了有些警察那里就变成了难办的事,需要公安部禁令、检查组检查,甚至到了像郑州某些警察要送饭上门才能“防止”的地步。
如果说对“喝酒”还要“特别规定”表现出警察的确“特殊”于一般人的话,可能会冤枉大部分警察,但对那些或顶风而上、或者心理不情愿也没有办法期待“禁令风”赶紧刮过的警察而言,我们实在不敢奢望他们能完全胜任一个警察的天职——连自己喝酒都管不好,还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安部禁令中规定把他们撤职、开除(辞退)实在是顺应民心的善举啊。
作者: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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