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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孩,在其“呱呱降地”的时候就将其扼杀,是何等的残忍!教育改革创新虽非小孩,然而却屡屡遭受如此残忍的手段。可惜的是,我们却对此熟视无睹,甚至充当了“刽子手”。
小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在本组前后7个座位内自由选择座位。西安市莲湖区郝家巷小学三年级三个班相继推出的“座位改革”,由于部分家长的反对,“改革”在实行一周后便草草收场。(见2003年3月9日《工人日报》报道)
无独有偶。最近,西安一民办学院用“竞聘会”的方式推介毕业生,毕业学生自我推销,用人单位举牌竞聘,效果相当不错,当事三方都相当满意。可是,这一创新形式却遭到了社会上许多不相关者的质疑、否定甚至强烈谴责,激扬的道德激情和飞浅的唾沫星子足足可以让当事三方淹死。
“座位改革”遭遇红灯,“大学生拍卖”遭到强烈谴责,这些教育改革创新面临的处境怎么就这么难堪?层出不穷的创新,带来的却是“争议纷纷”。从报道来看,不论“座位改革”的尝试,还是“大学生拍卖”举行,都源于学校“民间个案”的经验总结,从而推而广之。从这个角度来看,创新举措遵循了“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原则,理应推广起来是“一路顺风”。同时,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的是,这些创新举措得到了“实施主体”学生们的欢迎。可见,说这些创新举措效果不好?答案是否定的!然而,现实却再次证明了它的残酷性,这些创新举措“屡遇红灯”,是什么原因呢?
众所周知,搞建设、干事业、谋发展,离不开创新精神,教育事业当然也是如此。历史经验证明,无论一个人还是一个民族或国家,不思进取,贪图安逸,都不可能发展和进步。创新精神是如此重要,可为什么这么多的创新举措却得不到重视,而是在一些人的“棍子”下丧生?
一个大家都明白的很简单的的道理:说得容易,做起来难!创新意识产生之初,无异于“风中摇摆的蜡烛”。这“星星之火”,是否可以燎原,则决定于“风”的大小。换句话来说,如果说创新精神是内因的话,那么成事氛围就是外因。唯物辩证法的原理告诉我们,内因、外因统一于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缺乏创新精神,根本就谈不上干事,更不用说成功一番事业了;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成事氛围,那么创业精神就会被挫伤。当前,教育创新改革却屡屡受挫,缺少的并不是创新精神,而是创新意识成长并付诸实践的环境,即成事氛围。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只有当我们有了宽广的眼界和宽阔的胸襟,教育创新改革才会得到重视、受到欢迎,从而推动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人人是创新的主体”,人人是创新的环境”的观念,形成温馨和谐、公平一致、内外一律的环境,从而使创新的意识得到充分的发挥。
期盼给教育改革创新更多的实验的空间!
作者:小 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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