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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2月7日报道,广西南宁火车站春节期间出台一项“外部规定”:乘客购买火车票须凭身份证,而且一张身份证只可购买一张火车票。据说,南宁火车站此举乃是为了打击“黄牛党”云云。窃以为,此举不唯是对公民身份限制的滥用,其所体现出的“工作思路”更失之于荒唐。出发点是好的,“出发”之后可就走歪了。用一句土话讲,是“歪到茄子地里去了”。聪明反被聪明误,可谓“大愚若智”。
何以笔者称其为“外部规定”?当然是与“内部规定”相对应,因为它所“规定”的对象是乘客而非铁路内部职工。乘客的权利就因这一纸规定而受到限制与损害,当然这也同样是其他许多行业“内部规定”的实质。就“限制”讲,是依法无须出示身份证而必须出示;就“侵害”讲,不出示身份证就不能购票,以至没带身份证的须再回家拿身份证因而耽误了行程,没有身份证的就根本无法出行,更可怜的是那些没带身份证的过客,他们有家难回。有网友讲,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了《公民身份证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南宁火车站如此做法乃是“最后的疯狂”。此说看似一语中的,实则大谬不然:就是对照198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及1986年出台的《实施细则》,“购火车票须持身份证”也属对公民身份限制的滥用。
抛开法理不谈,“凭身份证购火车票”对打击“黄牛党”究竟有何效力呢?犹记深圳股票交易所开所之初,为限制申购就曾采用此招,而作为对策,许多深圳人就跑到内地大量借亲朋好友的身份证。对“黄牛党”来说,既然吃定“黄牛”这碗饭,不管借也好,造也罢,弄一大把身份证来似乎并非难事。南宁火车站此举,除了给乘客增加种种限制,令他们旅途不愉快之外,于“黄牛党”何损哉?
不可否认,如果严格起来,“凭身份证购火车票”未必没有效果。首先是铁路售票系统要有全国所有公民的身份证数据,包括身份证号、身份照片、年龄、住地等,这样可以防止伪造证件的使用。二是改进售票系统程序,若系统检索显示某身份证已经购票,系统会拒绝再次售票。三是购票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不准代买,即使乘客是老弱病残;售票员在售票时要认真端详一番购票者的容貌,看人、证是否一致。四是火车票上要打上乘客身份证号,凭身份证、火车票上车。如果能做到以上四点,再排除掉其他因素,则打击“黄牛党”,维护购票秩序,可立竿见影。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只为打击一个“黄牛党”而采取“戒严”之法,得失之间的取舍未免不当。人们有理由相信,南宁火车站此举若非是糊弄乘客,就是自作聪明。
上文提到“其他因素”,“其他因素”何指?众所周知的事实是,“黄牛党”之所以横行,在一定程度上与“有关人士”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只着眼于“外部规定”,不从自身上找原因,不从“内部”着手,实在是南辕而北辙。南辕北辙,抬杠说是“殊途同归”,但不也太过荒谬乎?更何况并非“同归”,既不能收打击“黄牛党”之效,又有限制、侵害公民权利之实呢。但愿“凭身份证购火车票”不致成为“大愚若智”的一个“经典”。
来源:千龙新闻网
作者:翟若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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