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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西视窗4月25日讯(黎 静) 寄信人为亲人申冤的材料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寄往相关部门,路经柳州市邮政局时出现“丢失无疑”。柳州市邮政局只同意按《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规定支付挂号信实际邮资2.8元的二倍5.6元赔偿,但失主韦明庆认为这封与他的性命和家族荣誉息息相关的挂号信没能到达目的地,获赔金额与所受损失不相符,因而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1万元赔偿的诉讼。
两位亲人不明不白突然死亡
韦明庆是宾阳县黎塘邮电支局的一名退休职工。他向记者介绍,1948年,年仅12岁的他和父亲韦有全、外婆罗大妹同时在老家来宾县蒙村乡加入中国共产党,当时作为该村的地下党交通员,秘密从事传递信息的活动。在建国初期的多次政治运动中,身为村支书的韦有全和罗大妹受到残酷打击。1957年,韦有全用剃须刀割喉死在床上,韦明庆认为父亲一直很坚强,并且剃须刀早已借给别人没有归还,因此对父亲之死疑问重重。外婆罗大妹也多次向韦明庆分析有人要加害韦家人的事实,但由于找不到证据,碍于当时的环境他只能把疑问埋在心里。不想恶讯再次传来,1975年,已卧病在床且行动不便的外婆罗大妹半夜上吊死在村头的一棵大树上。对于两位亲人不明不白的突然死亡,韦明庆从此展开了多方的个人调查和走访。
丢失的挂号信损失无法估量
经过多方收集材料,韦明庆于2001年5月19日在黎塘邮政局,向来宾县人大寄出编号为0736和0737的特大挂号信两封。2001年5月22日,0737号挂号信按时邮寄到目的地,但0736挂号信经黎塘邮政局运到柳州市邮政局后,在该处无故丢失。经多方寻找仍无下落,柳州市邮政局于2001年8月15日予以确认0736挂号邮件“丢失无疑”。为此柳州市邮政局提出按规定赔偿韦明庆5.8元。
韦明庆认为,他此次所邮寄的材料是历经十几年的调查而写成的,是关于他父亲和外婆的不明死亡最完整的材料,投入了他大量的心血,是邮寄到来宾县人大寻求帮助的。后因邮件的丢失,为了重新补足材料而延误了时机,使得当年的凶手至今逍遥法外。而且更让他担心的是,如这封挂号信落到凶手在邮政系统的帮凶手中,会危害到他和家人的安全。因而提出1万元赔偿要求。
经过1年多多次协商无果,韦明庆于2003年3月18日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不是保价邮件的按邮资的二倍赔偿
就此邮件纠纷,记者走访了柳州市邮政局视察室负责人朱主任。据朱主任介绍,根据《国内邮政处理规则》第349条第四项规定,末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二倍。因而韦明庆“丢失无疑“的0736挂号邮件只能按实际邮资2.8元的二倍5.6元进行赔偿。即使这封挂号信真如韦明庆所说的一样重要,柳州邮政局也是依法办事,决不可能因其特殊而支持韦明庆提出的1万元要求。
据了解,此案将于2003年5月14日在城中区法院开庭,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据八桂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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