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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全区高等学校、地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广西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防治非典工作期间,区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师生健康状况晨检报告制度、凭证进门和出门登记制度、多极隔离区制度、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进行分析、排查和健康情况跟踪制度。
凡发现学生、教职工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送到指定医院检查、治疗。待发热等症状消失,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方可返校上课、工作。
一旦学校师生中出现非典型肺炎或疑似病例,要立即报告并送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并对与其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0天。
“五一”期间,学校要动员和组织学生、教职工在学校及当地就地休息,不外出旅游,外地学生不离校回家。各学校不要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尽可能取消或减少与区外学校的学术交流,近期暂不邀请区外(特别是已发生疫情的地区) 的专家来校讲学。
有关学校要取消到已发生疫情的地区进行教学实习的安排;医科院校要推迟学生临床见习的时间安排。对进入临床实习阶段的学生,学校可考虑避开急诊室、急重症监护室、呼吸科等高危科室的实习,对在防护措施较差医院实习的学生,学校可调整毕业实习安排,同时尽量保持已到医院实习学生与校部学生的相对隔离。
对近期曾经或目前正在疫区实习、工作、学习、探亲并出现相关症状的师生要先安排进行检查、治疗,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学习和工作,对没有状况的师生,先安排在家或学校隔离区休息,一周后没有出现状况的方可在校正常学习和工作。
对出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例的学校,学校可调整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暂时停课或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可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完成作业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老师尽量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都不离校,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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