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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西视窗4月18日讯(秦付林)最近,广西融安县公安局开展可谓动了真格,民警的私车一律不得挂警牌和桂O牌,民警私车上的警灯、车身上喷有“公安”的字样,一律要摘下和喷回原车颜色,违者交由交警、督察、纪检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让警车真正姓警。
近年来,融安县少数公安民警自行将私车喷漆上白下蓝和“公安”二字,安装上警灯等警用标志,然后挪用警务用车的号牌,冒充“警车”在道路上行驶,而真正的警务用车则无牌可挂,造成了警车管理上的混乱,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随着贯彻执行“五条禁令”活动的深入开展,融安县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工作组的具体实施下,把擅自喷挂警车牌的问题作为重点整改,并下发了《融安县公安局关于加强警车、警用后勤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半个月内把所有私车挂警用牌、装警灯、喷“公安”字样,全部摘下、涂掉,谁如果我行我素,决不迁就,严肃查处。3月26日,全局共有14副警牌和公安专段号牌上交县公安局行政科,私自喷涂的“警车”均恢复了原来的颜色。
为了巩固这次专项整治的成效,4月上旬,融安县公安局组织纪委、督察、交警联合上路巡查和设卡检查,查获4名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当场扣押了4辆车。目前,融安县局的警车、警用后勤车管理混乱的状况明显改观,公安警车、后勤车规范了,公安形象好了,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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