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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西视窗4月15日电(秦付林)有令则行,有禁则止,遵规守纪来不得半点含糊。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公安局通报了10多辆违规警用车,并按规定进行了查处。
连日来,柳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设卡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的情况和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发现,民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违禁违规现象大大减少。但是,仍存在着个别单位对公安专用车辆和公安专用号牌管理偏松的问题,致使出现非警员驾驶警用车辆和个别民警把单位的公安号牌用于私车;个别民警使用单牌和无牌车辆上路;违规将警务用车停放在酒楼、饭店和娱乐场所门前。3月28日,市公安局联合检查组设卡拦查和进行巡查,15辆违规停放的警务用车被抄牌(其中属柳州市的4辆)。4月6日和4月12日,督察支队再次对是否存在开警车做清明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察,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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