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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西视窗4月28日电 广西区“防治非典领导小组”24日上午在南宁举行第一次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广西“非典”防治工作。 会议指出广西防治“非典”工作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是: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提高易感染人群免疫力。
在听取有关方面汇报后,自治区代主席、自治区防治“非典”领导小组组长陆兵,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新文分别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打好广西“非典”防治工作这场攻坚战。
经过自治区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研究决定,会议提出了16条防治“非典”的具体措施。
一 、突出工作重点。要把“非典患者的救治、疫情的控制和疫病的预防,作为工作的重点。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是要在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提高易感染人群免疫力上下功夫,防止“非典”在我区扩散和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建立防预工作统一领导机制。由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当地党政军群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防疫工作,统一指挥所有的医疗资源,统一收集、汇总、报告疫情情况。所有的医疗机构都要加强疫情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核实疫情,如实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绝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三、 编制防治工作预案,建立疾病监测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启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系统,严密监测疫情动态。在全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防“非典”门诊,确保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四 、严格控制外出到疫区的人员。凡从疫区返桂人员要严格检查、监测,十天内不准到公共场所活动或上班。
五、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水上客运站、出入境海关,都要对落地入桂人员填写健康调查表。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排查,发现可疑病人进行检查和处置。
六 、民航、铁路、公共汽车、出租车以及其他交通工具都要反复做好消毒工作,经过检查发给消毒标志,对不消毒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准上路,不准营运。对所有的公共场所、宾馆旅社、集体饭堂、饮食店、机关企业单位都要搞好消毒工作,控制“非典”病毒的滋生和传播。
七 、对4月1日以后从广东、北京、山西、内蒙古等国内和国外疫区以及香港返回广西的各类人群,外籍、港澳台来桂人员,医院重点接诊的医务人员以及与“非典”病人(含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发热病人,均要进行个案询问调查并进行严密监测,及早发现输入性病例给予及时处理。
八 、加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门的“非典”防治工作,特别是对中小学、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农村集市、城镇公共场所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加强防疫工作和监测措施。对在桂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的健康采取保障措施。
九、 旅游部门要暂时停止国内旅游的组接经营活动。避免人群大面积的流动可造成疫情的扩散。
十 、公布“非典”治疗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完善救治设施,设置专门救治交通工具,建立格值班制度,方便病人就诊。不是定点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责任制,在接诊患者时,不能以任何理推诿、拒收,违反者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医疗费的患者,要实行免费治疗。
十一、 要高度重视对医务人员的安全保护,特别是直接接触“非典”病人的医务人员要配备有效的防护设备并实行保健补贴。
十二 、做好防治“非典”所需的医疗物资和药品的供应,加强对涉及“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的专项检查,维护社会稳定。
十三 、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当前要注意报道我区疫情防治工作情况,公布疫情。同时要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非典”的基本知识和防治常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十四 、要落实好经费保障,对疫情防治、救助、科研等方面所需经费,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妥善安排。
十五 、要把防治“非典”工作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起来,从现在起到五一节前,在全区各地集中开展一次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对城乡主要公共场所进行一次清理、消毒、整治卫生死角。
十六 、从医疗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市(地)县开展督查工作。
(广西电视台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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