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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昨日起发放首批医保互助金

2002年10月14日10:17

    

    人民网广西视窗10月14日电(黎 静)记者昨日从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柳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互助暂行办法》规定,已参加了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及重病医疗补助保险的538人,从今日起将获得该市第一批医疗保险互助金。

    据了解,目前柳州市有28.5万人参加了医保,其中77.68%的参保人同时参加了上述三种保险。今年9月5日,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从2001年7月1日到2002年6月30日已看病的61317名参保人员中检索出医保范围内费用较高的538人。这些人可获得互助金,其中最高的获得3.6672万元的补助,最低的可获得1799元的补助。

    根据《暂行办法》,此次发放经费来源从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及重病医疗补助保险的风险储备金中提取50%作为医疗保险互助基金。今后在当年度(医保年度)统筹金不出现赤字的前提下,每年8月份对参保人员上年度的医疗费进行一次医疗补助。对于互助金的分配,是将参保人员当年度期间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从多到少排列,按照个人负担费用的50%比例予以补助,分配互助经费到分配完为止。

    本次互助金的发放将于10月28日结束。(据《八桂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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