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青海湖旅游区的旅游资源,进一步加强对青海湖及周边地区开发、建设的管理,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青海湖地区的旅游规划和建设管理,制定统一管理办法和优惠政策,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及对外招商外资,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等重要事宜。管委会主任委员由苏森副省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