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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西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该局2002年药品稽查情况,从所立案查处的五十多个案件分析,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可谓五花八门。
去年,该局共受理各类案件一百八十多件,立案查处五十多件,没收销毁假劣药品一千一百八十多个品种,罚没违法所得和假劣药价值合计金额三十五万余元,查处了各种形式的违规药品经营行为和违法药品广告。查处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有:医院生产的胆石通、排石颗粒、调降丸、风湿关节丸等非法制剂;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等假冒药品;香砂养胃丸、吉非罗齐、护肝片等十余种不合格药品;一百五十多种过期失效药品;龟板、合欢花等26种假劣中药材;伪劣一次性输液器25件。
据分析,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呈如下特点:过期失效药品在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较多;个体诊所超范围经营药品、兽医兽药店经营人用药品、计生和地产品专卖店经营准字号、健字号行为屡禁不止;使用非法制剂和擅自配制制剂的行为多见于厂矿、区级和个人承包的医疗机构中;省城八一路药材市场和朝阳商城药材市场所出售的药材质量问题较多;药厂代理商管理混乱,有的不但非法从事推销活动,产品质量问题多,有的还销售冒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不规范,经营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达不到要求,有的企业甚至是“皮包公司”,使假劣产品流入市场。
<<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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